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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享受哪些待遇?进来看→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0 浏览:1536 次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我院住院医疗待遇有哪些?

答: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职工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1万元。

(一)起付标准:

1.普通患者在我院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1000元,同一年度内多次住院的,依次递减200元,最低200元。

2.精神病住院类别的患者,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分医院级别,只收取一次住院起付线300元。

(二)支付比例:

人员类别

报销比例

0-2万

2-6万

6万以上

在职职工

90%

95%

90%

退休职工

95%

97.5%

90%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我院门诊就诊的待遇?

答:1.符合规定要求,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的患者,可按照门特的相关规定,享受报销待遇。

2.在普通门诊就诊的,起付标准为6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为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