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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25423 次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以精神科、心理科、神经科、睡眠医学科四大优势专科为特色的国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国家级记忆障碍防治中心、国家二级癫痫病诊疗中心,是淮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淮安市心理卫生中心、淮安市癫痫治疗中心、淮安市帕金森病诊疗中心、淮安市心理咨询中心”5大中心的挂靠单位,是徐州医科大学淮安第二临床学院、济宁医学院淮安精神卫生临床学院,拥有淮安市神经电生理重点实验室, 普通精神科、医学心理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双相障碍科、神经内科、睡眠医学科、司法精神科、儿童青少年精神科、老年精神科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医院作为苏北地区精神、神经疾病治疗、康复、预防、鉴定及心理咨询的权威机构之一,享誉省内外。目前,编制床位840张,实际开放床位1350张。在职职工795人,其中中高级职称443人,副高及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135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江苏省双创博士1名,江苏省双创人才1,省333人才3名,市333人才19名,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日均门诊近600人次,年住院近1万人次,外埠患者占比近50%,辐射淮安及周边2000多万人口。

根据学科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4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见《岗位表》)。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7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41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5.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三、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报名

1.采取先投档后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投递自荐材料,7个工作日后由医院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分批组织考试,招满后不再接受投档,投档截止日期为20241031日。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17-80831890,电子邮箱:hasybm@126.com

2.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择优确定并电话通知参加考试人员。

3.考试人员须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通知时间到医院组织人事科现场确认报名。

(1)2024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一份(下载后用A4纸打印,除签名须由应聘人员手写外,其他表格内容均须以电脑录入方式填写完整)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取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6)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背面写好姓名加报考岗位代码)。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代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将不再退还本人。

4.报名地点: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淮安市淮海西路272号)组织人事科

()考试

岗位代码为01-02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专家对其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考核。

岗位代码为03-13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发放《面试通知单》,凭《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1.面试重点考核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面试成绩。

()体检

体检由本院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公示

1.体检及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就业协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到后不再递补。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编外聘用,工资待遇参照在编人员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确认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行风建设科 0517-80833036

咨询电话:组织人事科 0517-80831890

本公告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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